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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一站式”办公服务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0-09-17 11:29:09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规范和中心内部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热情周到。
    二、热爱本职工作,在本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的程序及规定办理手续,按规定着装并佩戴胸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物品、钱财,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作人员遇有利用伪造、涂改等不法手段制作注册资料进行注册登记的,一经发现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做好移交记录工作。
    五、工作人员应按工作权限受理注册登记业务,妥善保管好各自的工作密码,每月定期修改工作密码。
    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机算机使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办公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日常工作及时完成,坚决杜绝差错。
    八、主管工作人员应按时准确地向车管所报送各种注册登记信息。严格牌证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记录工作台账。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五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