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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发布时间: 2012-08-03 11:33:55
 

     我中心始终遵循“透明促规范,创新求发展”理念和“为财政预算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服务和为供应商服务”的“三服务”思想。目前,我中心主要承担三方面业务:一是招投采购标业务,二是公务车“一站式”服务业务,三是协议采购标后管理工作。

 

    1、招标采购业务

     招投标业务是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而组织的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方式分为5种,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2、公务车“一站式”服务业务

    公务车“一站式”服务业务主要是通过一站式服务为市级及各区县预算单位订购车辆、办理新车检验、车购税、保险和上牌手续,将新购置车辆信息输入市财政车辆管理库,为市级预算单位公务车办理加油卡业务。为中直、中央单位办理新车检验、车购税及上牌手续。

 

    3、协议采购和定点服务业务

    协议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评审确定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中标入围,采购人按照规定的限额标准,根据需求在中标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采购所需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模式。目前,我中心负责多项协议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和标后管理工作,包括办公设备、空调设备、汽车购置、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保险、汽车加油、会议定点、印刷定点、互联网接入、网络安全产品、计算机通用软件等。协议采购和定点服务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和市场情况,为一年期或二年期招标。采购人通过网上选择的形式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或服务合同。